退換貨與退款政策
最後更新:2026-05-10
1. 7 天鑑賞期(法定)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,您可在收到商品後 7 天內 不附理由退貨退款,惟須:
- 商品保持完整、無使用痕跡、外包裝完好
- 所有附件、贈品、發票一併退回
- 退貨運費由買家負擔(瑕疵品例外,見第 3 條)
⚠️ 鑑賞期非試用期。「拆封後就無法回復」之商品(如食品、貼身衣物、客製品)依法不適用 7 天鑑賞期。
2. 取消未發貨訂單
訂單尚未發貨前,您可隨時於 訂單列表 點「取消訂單」,系統將:
- 還原商品庫存
- 還原使用的優惠券
- 已付款金額立即退回您的站內錢包
3. 商品瑕疵 / 寄錯貨
如收到瑕疵商品、寄錯規格或數量,請於 7 天內在訂單頁點「申請退款」並:
- 選擇「品質問題」或「寄錯貨」原因
- 提供瑕疵照片(必要時上傳客服 LINE)
- 商家審核通過後,退貨運費由商家承擔
- 確認收貨後 1-3 個工作日內退款回站內錢包
4. 退款流程與時程
- 用戶於訂單詳情頁送出退款申請
- 商家於 1-2 工作日審核(同意 / 拒絕)
- 同意後若需退貨:用戶於 7 日內寄回並在系統登記快遞單號
- 商家收貨後 1-3 個工作日完成退款
- 退款回到您的站內錢包,可用於下次消費或申請提領
5. 不適用退款情況
- 商品已使用、洗滌、改裝、損壞
- 缺少配件、贈品、發票
- 客製化商品(如刻字、訂製尺寸)
- 食品、貼身衣物、化妝品已拆封
- 逾 7 天鑑賞期且非商品瑕疵
6. 部分退款
支援部分退款 — 例如 5 件商品中 1 件瑕疵,可僅針對該件退款。其他商品照常出貨/保留。
7. 已開立發票的處理
已開立電子發票後退款,依稅法規定:
- 全額退款 → 開立折讓單作廢原發票
- 部分退款 → 開立部分折讓單,原發票保留
折讓單將寄至您於下單時提供的 Email / 手機載具。
8. 客服聯絡
如有任何退款相關疑問,可透過以下管道聯繫:
- LINE 官方帳號:Kv3Ri6l8IF
- Email:1504228584@qq.com
- 客服時間:週一至週五 09:00-18:00